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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9 16:4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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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本次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各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指导各相关科室全面抓好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联络沟通等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局党组对每个问题逐一研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在推进问题整改过程中,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工作台账抓整改,紧盯责任人员抓落实,卡实整改时限抓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有力推动整改落实。

(四)认真督促检查。局党组定期听取、调度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政策,推动个别难点问题的化解。同时,明确专人督促检查整改情况,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审核把关。多次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逐条研究、调度情况、推动整改,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五)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在完成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高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2期,结合金融实际进行全员交流研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

(3)狠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积极发挥金融支撑保障作用,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牢金融安全底线。

2.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宣传政策文件。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山东省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强化金融资源保障、加大沿黄地区信贷投放、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等方面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二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召开重点金融政策宣讲培训会议,围绕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现场解读授课。

(2)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一是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围绕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明确了市县两级的政治责任和方法路径。二是实地走访调研。赴梁山县、邹城市开展金融支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截至11月底,梁山县各项贷款余额321.75亿元,比年初增加31.67亿元,增长10.92%;邹城市各项贷款余额1203.06亿元,比年初增加133.35亿元,增长12.47%。

(3)优化金融辅导服务。2023年以来,新增结对辅导企业324家,累计结对辅导企业2986家,落实信贷资金346.28亿元。

3.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党代会、市党代会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提升政策水平。向全体人员印发《全国“两会”精神有关学习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通过党组会议、周工作例会、科室会议、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习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精神和省党代会、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并推动落实。

(2)多措并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2023年以来,举办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金融能力提升培训会、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业务培训会、重点金融政策宣讲培训会等,邀请专家围绕货币政策精准实施、企业上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方面专题授课,解读金融重点政策和有关业务,提升市县金融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落实。对中央有关会议、省党代会、市党代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进行分解落实,纳入重点工作台账及时调度推进。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金融机构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对照会议确定的任务,细化措施、定期调度,逐项推进落实。立足我市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制定贯彻落实举措,推动金融工作提质增效。定期编印《金融参阅》,及时掌握金融政策动向,分享经验做法,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以及《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同时,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章、党史等学习活动,进行交流研讨,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教育。

(2)组织开展活动。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2期,采取动员讲话、辅导报告、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业总结等方式进行,人人写心得、谈感想、作交流。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活动,组织观看专题片《领航》。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向党员赠送政治生日纪念卡和红色读物,提醒党员增强身份意识,坚守入党初心。

(3)强化以学促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制定2023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每季度研究进展情况;2022年机关党建创新案例获三等奖。

5.没有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金融整体实力规模依然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起草“三个十大”文件。印发《济宁市2023年十大金融攻坚行动》《济宁市2023年十大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济宁市2023年十大金融重点研究课题》文件,作为2023年金融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具体措施贯彻落实。

(2)开展信贷投放攻坚,推动信贷总量稳定增长。会同市人民银行建立“旬调度、月通报”和现场督导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银行机构增量和增幅,全市信贷投放稳步增长。截至12月底,全市各项贷款余额7318.91亿元,比年初增加908.55亿元,增幅14.17%。

(3)强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争取资金政策倾斜支持。自2020年8月26日市政府与省级金融机构集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大对我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

(4)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加大中长期资金支持。加大对县市区调度力度,将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纳入市政府督查室“三个本子”,对未及时对接的县市区进行了通报批评。为更好运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2023年3月23日,组织召开国开行信贷政策培训会议,邀请省国开行专家分别就市政基础设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利、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宣讲有关信贷政策,市县会场630余人参加会议。截至12月底,政策性银行累计为39个项目审批贷款195.15亿元,累计为69个项目发放贷款156.18亿元。

(5)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做大做强。2022年下半年以来,共推动新增3家地方金融组织。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就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地方金融组织后备企业名单库,一对一靠上培育设立地方金融组织。

(6)引导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化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以来,5家小贷公司获选全省助力普惠金融高质量创新发展典型案例;3名地方金融组织高管获“齐鲁金融之星”荣誉称号;1名地方金融组织高管获“济宁科技创新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6.指导协调地方金融资源均衡配置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县市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指导。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领域专项调研和现场检查,进一步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的能力。指导各县市区对辖内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非现场监管,按月调度经营发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2)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和实效,一对一靠上培育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新增地方金融组织3家。

7.协调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增量增速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专班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企业上市工作专班,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工信、发改、财政等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构建市县一体、职责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协同的企业上市工作合力。指导重点企业逐个制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

(2)挖掘优质企业,开展专题辅导。制定《济宁市企业上市“白名单”管理办法》,公布2023年度“白名单”企业名单。针对党政干部、金融系统干部、重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开展专题培训23场、覆盖3880余人次。深入企业开展“百家企业专家行”活动,2023年以来现场走访企业102家次。

(3)优化服务保障,畅通上市渠道。健全完善市县领导包保联系拟上市企业制度,集聚资源要素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建立重点企业问题市县分级解决台账,实行“蓝绿黄红”四色标识,全力破解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障碍。

(4)强化考核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按月组织召开上市工作调度会,综合运用印发通报、会议调度、现场推进、约谈督促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各县市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督促。将企业上市纳入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根据备案、申报、过会、上市等不同阶段,科学设置考核分值,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

(5)加强对外联系,争取指导支持。进一步深化与上级证监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沪、深、北等交易所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注册制改革等形势变化,全面掌握重点企业上市进度。邀请交易所业务专家,赴重点企业调研辅导,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能力。

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1家企业待发行,1家企业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1家企业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全市过会待发、排队待审和辅导备案企业总数达到7家;新增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企业升入新三板创新层,为北交所上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8.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竞赛,强化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围绕普惠金融、制造业贷款投放、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户数等方面设定评价指标,2023年1月,组织市级银行机构开展新一轮服务实体经济竞赛,不断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持续释放“三个百亿”政策效应、放大金融挂职副镇长作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组织召开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工作座谈会,着力加大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截至11月底,全市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比年初增加285.69亿元,增长20.64%、高于各项贷款增幅7.12个百分点。

(2)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合作对接,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坚持按月精准举办政金企合作对接活动。2022年,市级层面共组织13次政金企合作对接会议,为213个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245.4亿元。2023年以来,市级层面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房地产、绿色金融等领域组织召开16场政金企对接会议,累计推介重点企业项目569个、融资需求1007.93亿元,提供融资支持664.09亿元。会同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了小微和个体工商户白名单,增加首贷、信用贷投放。

(3)大力实施金融助企攀登,增加制造强市信贷投放。持续深化金融助企攀登行动,全面落实攀登企业主办银行制度,为892家攀登企业逐一明确主办银行及包保联系责任人。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攀登企业的信贷支持。1-12月,全市银行机构为892家攀登企业新发放贷款338.7亿元,贷款余额331.16亿元,比年初增加67.73亿元,增长25.71%、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幅11.54个百分点,为攀登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9.指导协调县级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执法力量加强。赴市司法局对接县市区执法主体资格相关情况,争取指导支持。组织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力量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水平。

(2)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业务培训会议,围绕探索行政执法路径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市县执法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金融政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等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干部金融素养。

10.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做好非现场监管。充分发挥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的作用,每月对所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促进全市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2)做好现场检查。深入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检查。2023年实现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全覆盖。

(3)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风险专项排查整治,针对长期失联、空壳停业、被取消许可证等非合规企业,通过更名、注销等方式退出市场。

1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列入《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2022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2)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局党组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通过研读原文、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学习,分享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形成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并按要求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2.网络传播和舆论应对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维护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定期更新相关栏目内容。2023年,网站发布信息5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4条。编印《金融参阅》,及时掌握国内要情、政策动向,梳理外地经验做法,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23年以来共编印15期。

(2)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切实提升地方金融监管队伍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金融舆情监测分析。利用第三方监测平台,及时监测金融舆情信息,按周编发金融舆情专报,2023年以来已编发43期。

13.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不到位,保密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2)健全定密机制。修订完善《定密管理制度》,印发保密管理制度汇编,按程序严格执行保密有关制度。

(3)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参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主题展,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讲解。组织签订《“十个严禁”保密纪律承诺书》,把保密红线贯穿于金融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参加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干部履职能力保密专题培训班,订阅《保密工作》等书籍期刊、关注“保密观”“保密界”公众号,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能力。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不足方面问题

14.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明确重点工作事项。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对照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一把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严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督促班子成员用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强化自我提醒,规范从政行为。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布廉洁过节提醒、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按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15.廉洁文化建设政治责任没有落实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统筹谋划,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纳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局机关文化建设内容。

(2)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等。党支部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主题党日活动,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无所遁形》等警示教育片、电视专题片,定期向全体人员推送廉洁短信,提醒干部时刻牢记纪律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学习《中共济宁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作风建设。召开局2023年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会议,引导全局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重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清单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赴市廉政教育馆、鲁宁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全局干部思想防线。

(3)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

17.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更新完善廉政风险台账,压实各方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

(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引导全体人员严守纪律规矩红线。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科室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定期发布廉洁信息。加强内部管控,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

18.制定文件机械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局2023年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会议,引导全局干部积极改进工作作风。

(2)提高发文质量。对照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发文的针对性、实效性。

(3)强化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大力倡树“八种作风”,班子成员带头转作风,对各类文稿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科室责任人员认真做好起草、校对、核稿等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9.出台制度依葫芦画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文件制发质量。重新修订《内部控制手册》,提高文件执行的可行性。

(2)及时修订保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汇编,提高制度可操作性。

(3)不断转文风优作风。召开作风建设会议,大力倡树短、实、新的文风会风,以良好文风带动作风转变。

20.财务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手续。均已按规范要求,补充了相关财务手续。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对照市级有关财务规定,安排财务支出。

(3)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局财会人员参加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培训等,系统学习掌握财会知识,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问题

2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2年8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6次。

(2)加强决策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监督,从严控制财务支出。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工作要点》。

(3)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度预算编制计划。

2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深化对党的理论知识的理解领悟。

(2)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加快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针对查摆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23.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清单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积极探索“党建+金融”模式,制定2023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将党建引领融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

(3)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保障,结合单位实际,升级党员活动室,配备完善设施,规范上墙内容,为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沟通、交流的场所。

24.落实党建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编印《部分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学习资料汇编》,通过党组会议、科室会议等形式开展学习。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济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等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

(2)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制定党组、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机关党支部、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制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召开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引导党员干部牢树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局机关党支部、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密、义务植树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金乡羊山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

25.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聚焦对照检视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2)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支部、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党支部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制定了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丰富形式内容,赴济宁党支部组织生活示范馆开展组织生活实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廉洁文化建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等主题开展活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2)规范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2023年以来,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为党员讲党课5次。

(3)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7.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2)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强化调度督导,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专题会等,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28.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定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2)规范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党组会议筹备工作。

(3)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为推进全市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精准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管党治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同时,把抓好整改与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2967171;电子邮箱jnjrb@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9日